老年代步车,上路隐患多|老年代步车

健康美食 发布日期:2024/12/27 浏览次数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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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受访专家: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 谢龙 

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姚海放

  近日,一则“80岁老人把代步车开上高架路,剐蹭前方正常行驶轿车”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。抢道行驶、逆行超速、擅闯红灯、无牌无证……尽管“老年代步车”刹车、档位、方向盘一应俱全,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这几年也没少发生跟它们有关的车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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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便宜无约束,代步车受青睐

  汽车展销会上,一种外形酷似小汽车的老年代步车让67岁的刘叔叔动了心。考虑到方便出行,买菜接孙子都省事,他花1万多元买了一辆,“本想买辆汽车,但 一直没摇上号,暂时就用它代步了”。近年来,由于部分城市出台汽车限购政策,老年代步车市场“异军突起”。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几家电动车销售点发现,老年代 步车的种类非常多,三轮的、四轮的、充电的、燃油的,价位从1万元到3万多元不等,高配置车型甚至还有导航,与常见的轿车几乎没差别。爱玛牌电动车的一名 销售员称,这些车价格相对便宜,不用挂牌也不需要驾驶证,可直接上路,所以购车者大多以中老年人为主。 

  由于缺乏交规限制,各大城市的 地铁站附近常会有人开着老年代步车“趴活”,尤其在拥堵的上下班高峰期,他们逆行、闯红灯,甚至开上了人行道,快速穿梭在车流和行人中,有时还会引发交通 混乱。“薄薄的一层铁皮,上来就敢跟机动车抢行,也不看红绿灯。”北京市朝阳北路的一名交警介绍,这些代步车的时速经常达到四五十公里/小时,真让人替驾 驶者和乘客捏把汗。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,从2011年至2013年10月,北京市涉及代步车的交通事故共757起,伤858人,死亡136人。山东省交警 部门统计数据也显示,2016年以来,仅淄博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,涉及代步车的就有6000余起,致100余人死亡,3000多人受伤。

  质量不过关,上公路就违法

  目前我国老年代步车市场保有量大约300万辆,年产量为100万辆左右,并以年增幅50%的速度持续增长。市场的火暴也让非法组装代步车横行。北京市石 佛营路跑狼电动车店的销售员称,为了节约成本,地铁站拉活的代步车大多是用电动三轮车改装的。“一辆电动三轮车售价2000元,加一个棚只需要700元左 右的加工费。”一家名叫“蓝天制作”的作坊加工商说,想拼装成什么样都行,两天后就可拿到车。某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《生命时报》记者透露,这种组装车 属于三无产品,有些甚至用生锈的部件拼装,开着上路很危险。 

 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谢龙说,老年代步车原本是指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 车,适用于残疾人或腿脚不便的老年人。直到2016年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才将老年代步车定义为“四轮低速电动汽车”,最高时速设定在40~70公里/ 小时。但目前市场上,非法组装、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电动车、燃油车等,都被冠以“老年代步车”的名字,这类车的安全系数极低。 

  谢龙指 出,一是安全配置不足。大部分车身前后没有设置防撞结构,缺少安全气囊、安全带及儿童安全座椅接口等配置。二是容易发生倾斜。自行加装外壳会改变车身重量 及重心,容易发生倾斜侧翻等安全事故。三是零件易出故障。老年代步车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设计,不仅零件单薄易损坏,而且需要使劲踩到底才能刹住,这对反应 较慢的老年人而言很危险。四是缺少安全测试。很多车辆出厂后未进行碰撞测试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曾提请检测“大阳”“雷丁”“金马”3个品牌的代步车,结果全 都存在安全隐患,在相关安全性碰撞实验中,前排乘员颅骨、肋骨骨折风险较高。 

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指出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 全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列入工信部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机动车产品,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。所以,“老年代步车”上路是违法行为。谢 龙说,“老年代步车”只能在交通法规定的“公路”之外的路上行驶,如封闭的厂区、景区、社区里的路,或乡村小路。 

  既然涉嫌违法,为何 它仍穿梭于大街小巷?姚海放分析,目前法律或相关标准并未对老年代步车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做出具体规定,我国仍缺乏老年代步车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检测条 件。厂家在利益驱动下,钻了法律的空子,生产看似安全便捷的代步车,不明真相的购买者并未意识到其存在诸多隐患。 

  执法不严导致违法行 为持续存在。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很模糊,虽然工商部门、质检部门、公安部门等都在管理它,但具体谁负责并没有明确职权范围。由于驾驶者往往是老年人,如果发 生不服处罚当场争论,执法人员可能因顾及老年人身体情况,而无法严格执法。此外,许多老年代步车集中在城乡结合部,这些地方交通管理力量本身比较薄弱。

  一禁了之还是走向合法化

  代步车的泛滥,是社会管治的难题。今年3月1日起,南京市对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按照“车辆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”的规定查扣,对当事人进行 处罚,同时还要求全市82家销售点不得销售老年代步车。随后,济南、郑州、西安等地也相继开始严查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。 

  但不可否 认,对老年人来说,有辆代步车能为出行提供便利,出门买菜、接送小辈等都很方便。对它,到底该一禁了之,还是走向合法化?国家工信部部长苗圩曾公开表示, 关于三轮、四轮低速电动车,要制定一个新标准和检测条件,重点突出安全性要求。制定标准以后,就要加强监管,各行其道,按机动车的标准,必须到公安部门上 牌照,驾驶者必须取得驾驶证,这样才能保障安全。谢龙也认为,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法律法规,明确生产检测、销售宣传、使用范围等,实现老年代步车的合法 化。 

  姚海放则认为,老年代步车难以合法化。综合衡量城市交通、人身安全与老年人出行需求等因素,当下合理的措施应是依法取缔。一是要 从源头加强管制。如果企业无证生产未经准入的老年代步车,工信部就应当对其进行处罚,杜绝其进入市场。二是要加强交通管理力度。出于安全考虑,应该对违法 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查处。老年人可利用公交、地铁、网约车等多种公共交通解决出行需求,也可以购买正规机动车来解决个性化的交通需求。